Q13: 赴臺讀書財力證明要在報名前3 個月內開具,是指報名開始日還是報名那一天呢?
A:以報名開始日(5 月 14 日)往前推 3 個月,也就是開立日期要在 2 月 14 日以后。請注意,來臺灣是不能打工的,因此必須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才能來讀書。以下是有關開立財力證明的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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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或父、母親一等親的戶頭于報名時有 10萬元人民幣(3個人加起來 10萬人民幣也可以)(等值的外幣也可以)。
? ◆銀行、信用合作社、中國郵政等金融機構,開立的定存、活存存款證明都可以。
? ◆或是賬戶歷史明細清單最后一筆余額有10萬元人民幣。
? ◆10萬元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也可以。
? ◆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可以代替財力證明。
? ◆ 有價證券證明不建議代替財力證明,因為金額會波動。 ?
◆所開立證明需要有開立單位的公章。
本網站與臺灣教育機構建立戰(zhàn)略合作,推出大陸赴臺讀大學的服務:
◆當月報名,當月上課。
◆大陸任何人士均可報名,年齡不限、性別不限。
◆畢業(yè)后可以領取美國以及臺灣等大學雙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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