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在尚未入臺灣籍前可否加入全民健保
時間:2016-08-24 05:56:19 來源:www.251994.com 作者:小點點
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在臺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灣連續居住滿6個月(該6個月內可出境一次,但不可超過30日),或領有居留證明
自102年1月1日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在臺灣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灣連續居住滿6個月(該6個月內可出境一次,但不可超過30日),或領有居留證明文件,雖未居住滿6個月,但已受雇于一定雇主者,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強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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