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公證書要到何處申請辦理?如何查詢涉臺公證處?
答:
一、請持相關文書正本向大陸當?shù)乜h、市涉臺公證處申辦涉臺公證書(并非每一個公證處都有權制發(fā)涉臺公證書,所以要到涉臺公證處申辦),并敘明在臺灣使用。
二、大陸各縣、市均有涉臺公證處,可以撥114查號臺查到當?shù)乜h、市司法局電話,再向司法局洽詢涉臺公證處之地址、電話。此外,也可以透過中國公證網(http://www.chinanotary.org)首頁左下方的全國公證機構查詢功能,查到當?shù)毓C處的訊息,然后撥打該公證處電話問明有無辦理涉臺公證書,再去申辦。
大陸方面何時會將公證書副本寄到海基會?
答: 中國大陸制作之公證書副本,系由核發(fā)公證書之公證處透過該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證協(xié)會以公文寄送海基會,因此需要適當之作業(yè)時間,由于大陸幅員廣闊,各地狀況不一,副本寄達時間從公證日期算起,約3星期至1個月。
如果申請人向本會申請文書驗證后,上述副本自公證日期起算逾2個月未寄達者,臺灣海基會也會主動函催,以便盡速為申請人完成驗證。
海基會如何進行文書驗證?
答: 目前本會驗證之方式系核驗申請人提出之公證書正本與大陸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證協(xié)會寄交本會之同字號公證書副本,若二者相符,內容無矛盾、無違反法令強制、禁止規(guī)定或公序良俗,且無待查證之疑點者,即發(fā)給證明。
因驗證程序須俟接獲大陸方面寄來公證書副本始能進行,如當事人提出申請時,公證書副本已寄達本會,本會得依馬上辦作業(yè)可于1小時內完成驗證。如本會尚未接獲公證書副本,則將于副本到達后7個工作天內完成驗證,再依當事人指定方式,以掛號郵寄或通知親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