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陸的朋友問如何能移民臺灣,取得永久居留權,小編整理了臺灣"移民署"關于境外人士取得長期居留證的條件。整體來說,如果你是專業技術人才,完全不用擔心移民問題,在地球的哪個都廣受歡迎。
(一)在新興工業、關鍵技術、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
(二)在特殊技術或科技機構之科技研發,具有獨到之才能,為臺灣外少見或在奈米及微機電技術、光電技術、信息及通訊技術、自動化系統整合技術、材料應用技術、高精密感測技術、生物科技、資源開發或能源節約技術及尖端基礎研究等著有成績,而所學確為臺灣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三)在管理工作上,具有獨到之才能,為外少見或在公路、高速鐵路、捷運系統、電信、飛航、航運、深水建設、氣象或地震等領域有特殊成就,而所學確為臺灣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
(四)在科學、研究、工業、商業及教學等方面具有特殊能力,足以對經濟、產業、教育或福利發揮實質效用,且現已因其專業技能應聘在臺居留。
(五)現任或曾任大學講座教授、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且現受聘于臺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六)現任或曾任研究機構之研究員、副研究員或助理研究員,且現受聘于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七)獲有博士學位,并曾獲國際學術獎或有重要專門著作,且現受聘于臺灣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八)現于或曾于研究機構從事研究工作或科技機構從事科技研發或管理工作四年以上,且現受聘于教育、學術或研究機構。
(九)在產業技術上有杰出成就且獲國際認可,其研究開發2之產業技術,能實際促進產業升級。
(十)曾獲得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世界杯前三名、各洲際運動會第一名,或具其他特殊賽事績效而有助提升家運動選手競技實力。
(十一)曾任各代表隊教練,經其訓練之選手曾獲得奧林匹克運動會或世界杯前五名、各洲際運動會前三名,或具其他特殊賽事績效而有助提升臺灣運動選手競技實力。
(十二)曾獲邀或獲選參與國際知名文化藝術競賽,有卓越表現,或曾多次獲邀參與國際知名表演活動、展覽活動、相關文化活動或藝術節,獲有好評。
(十三)具法律卓越專業知能,現于或曾于外知名法商機構任職多年表現杰出、曾獲或國際與法律相關重要獎項、在法律領域獲外肯認優良研究發表或在國際訴訟法上表現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