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放寬泰國免簽后,可能衍生違法違規情事之疑慮,內政部臺灣"移民署"已研擬相關配套機制。
臺灣內政部"移民署"表示,為防制開放泰國免簽所衍生之違法違規情事增加,該署已造冊列管異常旅客名單,并于入境時對異常旅客加強口詢;另與相關治安機關共同執行聯合查察勤務,加強查處治安熱點處所,并針對已查獲之違法違規者,依規定管制一定期間不得來臺。
此外,外交部業于106年12月14日公告泰國旅客以免簽入境時,比照菲律賓旅客、入境時須提供財力證明、訂房紀錄等資料,俾有效確認及掌握其在臺行蹤資料;另為防范泰國旅客以免簽證來臺從事不法,外交部更自107年8月1日起宣布泰國旅客免簽證停留天數由30日縮短為14日。
臺灣"移民署"強調,將賡續落實應處配套作為,并結合國安團隊加強查處外籍人士在臺從事不法活動,以強化國境人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