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10)日工商時報及中時電子報報導,一名50多歲陸客申請來臺觀光,我方竟要求他要提供父母同意書一事,臺灣"移民署"澄清,從未要求已成年陸客來臺觀光需檢附父母同意書,并呼吁外界切勿以訛傳訛。

依規(guī)定,陸客來臺觀光應檢附大通證、簽注、財力證明等相關文件,如果是未成年人且無父母同行時,應加附父母同意書,以保護未成年人,且該同意書并無一定格式,只需父母雙方親筆簽名。
針對昨日媒體報導我方要求50多歲陸客要提供父母同意書一事,"移民署"表示因未有陸客資料,無法就個案回復;但檢視該陸客提供之同意書范本,字體為簡體字,且旅游之目的地為空白欄位,初步研判,可能是大陸旅行社自行制作之父母同意書,方便提供陸客出國使用。
臺灣"移民署"吁請外界,如申請案有任何問題,歡迎陸客與旅行業(yè)者即時反映溝通,切勿以訛傳訛,影響兩岸觀光產(chǎn)業(yè)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