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網友在網上搜尋大陸居民如何去臺灣定居,這些人理解的定居是拿中國臺灣地區的長期居留證,全家可以過去,子女能在臺灣上學讀書,成年人可以參加那邊的全民健保。在臺灣如果獲得這種長期居住權益,除掉“政治”上的權利,那和取得臺灣戶籍待遇很接近了。
網上有不少關于介紹大陸居民定居臺灣的文章,真是各說各的、花樣百出,看的讓人頭暈眼脹。我們這里介紹2個臺灣當局法律范圍內有的方法,這2條途徑合法合規、安全、有保障。
臺灣定居方法一:在臺灣開設公司,并且真實運營。
大陸人在臺灣開設公司可以是個人名義直接在臺設立公司,也可以是在大陸的公司赴臺設立分公司。雖然只要注冊的公司經營范圍符合臺灣地區開放陸資正面列表即可,但最近幾年臺灣當局對大陸資本持保守態度,去申請未必能核準,需要注冊的時候就提供清晰的運營計劃和雇傭當地員工計劃。
通過在臺灣運營公司取得居留證的核心是真實運營加雇傭當地員工,只是注冊一個空殼公司行不通。公司注冊資本并非一定要20萬美金,重點依舊是公司運營數據和促進當地就業。
符合要求的公司法人可以拿到停留1年的1年多次往返投資經營管理入臺證,憑借這個入臺證去辦理一年有效的居留證。每年審核一次,只要公司運行得當就可以一直續簽。
公司法人完成入臺證、臺灣居留證申請后,其配偶和子女得申請團聚、探親入臺。
居留證是用來教育上學、臺灣學車考駕照、臺灣健保繳納所必備!對于大陸居民來說,一定要有可停留6個月以上的入臺證才可申請。
最后重要的事情說2遍!不論是開設公司多少年,都不能改為入籍臺灣,取得臺灣地區身份證。不論是開設公司多少年,都不能改為入籍臺灣,取得臺灣地區身份證。
臺灣定居方法二:與臺灣人結婚,這是最一勞永逸的方法。
大陸居民經團聚許可入境臺灣地區,通過面談并辦妥結婚登記后,即可申請依親居留證。取得依親居留證后,自發證日起算或申請長期居留日往前推算滿4年,每年在臺灣居留期間逾183日,即可申請長期居留證。
取得長期居留證之日起在臺合法居住連續2年,且每年在臺居留逾183日,即可申請定居證;定居證取得后,始可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取得臺灣地區身分證。
這些年大陸經濟發展取得長足進步,個人職業發展機會也多,大陸配偶也可以只拿長期居留證,不放棄大陸這邊的戶籍。
小提醒:無論是上述哪個方法,都有在臺灣地區買房的需求,我們是服務大陸居民臺灣買房成功案例最多的公司,如有需要可咨詢我們。而且對于在臺灣取得不動產的居民,還可以拿到每年4個月停留的不動產入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