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需要如下資料:
1、在出入境部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采集出入境證件照。
2、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背景為白色)2寸照片(48×33mm)的《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表》
3、提交本市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4、下列(特定身份)人員,還需提交單位意見:
(1)在職和退(離)休的市管干部;
(2)各級機關包括工、青、婦等人民團體和各民主黨派機關中處級領導干部;
(3)涉及政治、經濟、安全、商業秘密以及金融、財稅、科研、教學等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重點崗位工作人員;
(4)參照以上規定的在滬中央直屬單位,外省市自治區駐滬單位的工作人員。
5、已持有《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提交《往來臺灣通行證》;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明。
首次申請、過期申領、換發、補發證件的,申請人須親自辦理。證件有效期內再次申請簽注和未滿16周歲或7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可委托代辦(代辦人須提交身份證)。
注:個人游申請人在辦妥通行證及簽注后,通過有組團游資質的旅行社代為申請赴臺許可。
個人游簽發6個月一次有效“G”簽注。
辦理時間:10個工作日,再次申請簽注7個工作日。
入臺通行證均在戶籍當代出入境管理所辦理!第一次辦理需要本人到場,不能找人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