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臺購置不動產傳出將松綁「543」的限制,可望讓陸資在臺購置不動產化暗為明,增添活水。目前陸資透過第三國護照、第三國企業(yè)法人、娶臺灣配偶、借名登記等四大管道來臺,已相當頻繁。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tǒng)計,十年來開放陸資來臺購屋,累計僅122件,今年前三季為38件,總金額4.9億臺幣,今年臺面上的數量雖已超過往年,但相較于全臺一年有30余萬件的本地人購屋、約1,000余件的外資購屋,陸資透過官方管道申請的數量相當稀少。
房產業(yè)者指出,現(xiàn)行「543條款」限制,即三年內不得轉售、有購屋者在臺最長停留四個月、購屋貸款上限為五成,皆影響陸資購屋意愿。近期傳出內政部有意解除「在臺最長停留四個月」的限制。
據房仲業(yè)者觀察,假外資之名、實為陸資的投資客,近年在臺取得不少不動產,主要透過下列管道,一為大陸人擁有雙重國籍者,利用第三國護照來臺置產;二為以第三國企業(yè)法人名義來臺置產;此外大陸人娶臺灣老婆,不動產登記老婆名義,像藝人大S買松德路「國美藝術館」,劉若英返臺買樓等;以及用臺商借名登記,臺商以大陸不動產、企業(yè)股份質押,幫大陸的合伙人買房。
因房仲業(yè)者與建設公司不斷反映,內政部著手研議陸資來臺購屋限制將予放寬,最快今年底將可做出決定,房仲業(yè)者預期部分限制可望放寬。
房仲業(yè)者認為,現(xiàn)在陸資來臺買房限制太多,多透過第三地或人頭方式,內政部若要放寬限制,預期會刪除有購屋者在臺最長停留四個月的規(guī)定,而將三年內不得轉售的規(guī)定改為五年,以做為配套措施。
內政部政務次長蕭家淇昨(5)日表示,因有業(yè)者反映陸資來臺購屋管制太多,內政部針對這部分著手研究,但還須與國安單位、陸委會討論,最快今年底才會做出決定,而目前規(guī)定自然人一年至多可買400戶總量限制,不在這次研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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